在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倪春南的印象中,有两件事对他触动很大:
其一是他上任不久,想去长兴岛法庭检查工作,可计划了四五次都没去成。因为大风和大雾使摆渡船无法通行。同样是因为天气,崇明法院曾经集体缺席上海高院的会议。
其二是有一位家住崇明岛最西北角的当事人,要到岛西部的庙镇法庭。那天下着雨,这位老人带着饼干步行了3个小时。
对于崇明岛而言,恶劣天气是常有的事。每到那时,被风雨裹挟的岛屿俨然就成了“孤岛”。
直到2009年11月,新建的上海长江大桥如一弯长虹,让崇明这座“孤岛”从此有了依靠。
大桥通车固然可喜。可是,对于岛上的农民群众而言,比上海大桥更早“落成”的是崇明法院筑造的那座“连心桥”。
一套“系列指南”:讲述什么是便利群众
2011年6月21日,上海鸿华会议中心。
在写有“司法服务群众,阳光铸就公正”的火红色背景版前,崇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杜松泉郑重宣布:“崇明法院《我该怎么打官司》系列诉讼指南首发仪式正式开始。”
欢快的音乐中,这套凝结了崇明法院干警半年心血,七易其稿的新版“诉讼须知”,被发放到了辖区18个乡镇司法所及部分百姓手中。
“这套普及读本把条文的法律转化为生活的法律,满足了群众对法律常识的需求,发挥了诉讼‘指路牌’的作用。”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员、《法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王申在现场做了点评。
这一天,倪春南等了8年。
“要知道,真正需要诉讼指导的老百姓一般都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较弱,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诉讼须知’中所涉及的法条内容。”与倪春南的想法一样,提起“诉讼须知”,当事人普遍的反映是“需要的人看不懂,看得懂的人不需要。”
如何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诉权?早在2003年,倪春南就萌发了要改版“诉讼须知”的想法。直到2010年底,在参加上海市三级法院院长会上,倪春南将这一想法正式提了出来。如他所料,高院党组非常重视,将其作为重点调研课题。
“就是要用群众看得懂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回答要知道的问题。”倪春南说。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新版“诉讼须知”彻底改头换面了。居高临下的姿态没有了,而是改用第一人称提问、第二人称回答,“尽量”、“请您”等语气让人倍感亲切;严肃的面孔消失了,轻松诙谐的漫画插图突显了人性化;法条的罗列和生硬的说教不见了,专业的法言法语被“翻译”成农民群众看得懂的“大白话”。比如,对于“民事起诉状副本”的界定,“指南”表述为“递交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对于实在难以表述的概念,“指南”会用案例加以说明,老百姓看了一目了然。
记者注意到,《我该怎么打官司》分为五个系列,共5本,总计4.3万字。围绕《遇到纠纷该怎么办》、《怎么打民事官司》、《怎么打行政官司》、《怎么申请执行》和《怎么打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官司》等常见的177个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这是一件大好事。”崇明县人民调解员施祖群表示,最大的感觉是通俗易懂,亲民便民。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得懂。
800余份调查问卷,三次分别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当事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数名高校专家学者的专题论证……为了真正能够适应群众需要,改版的整个过程都贯穿了群众路线。
“崇明法院用当事人能懂的语言,以当事人能接受的形式重新改版‘诉讼须知’,使之成为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成为当事人乃至社会各界了解诉讼、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体现了实实在在的便民创新之举,为全市法院做出了榜样。”上海高院纪检组组长王国庆说。
“下半年,我们计划出台‘系列指南’六至十二,详细阐述七大类常见民事纠纷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倪春南还有很多打算。
一个专门审判庭:彰显什么是贴近群众
6月中旬,正值崇明岛的梅雨季节。蒙蒙细雨中,记者来到了位于崇明岛最东边的陈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中心主任顾耀球向记者介绍,该中心除了为土地承包经营提供服务外,还负责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去年一年,中心共调解了120多起土地纠纷。
如此多的纠纷与崇明县的发展方式不无关系。崇明是上海的农业大县,80%以上为农业人口。近年来,随着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使用权的承包、转包、流转逐渐增多。加之人员结构复杂,相当多的农村家庭有成员在市区务工,但原有户口未能及时注销,土地也未能及时调整。此外,还有来自数省的外来人员及部分三峡移民,这就让一些单纯的土地纷争转化为社会矛盾。
“我们的工作离不开民三庭的帮助,调解不成时总是请他们指导。”顾耀球讲述了一个不久前发生的案子。
五年前,两个外地人同裕安村五队26个农户签订了60亩池塘的承包合同。如今,合同到期了,外地人却不愿交还池塘。几次协商不成,双方矛盾激化,派出所两次出警未能最终解决问题。
“那个周五,我匆匆赶到法院民三庭,向庭长说明了情况。接下来的周二,法官们就带着皮尺、相机到现场查看,固定证据。两天后,在法官们的精心调解下,原来不可调和的矛盾化解了。”顾耀球清晰地回忆着。
在法庭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承包户同意交还池塘。“当时正值水稻播种季节,如果不及时解决问题,老百姓可就拖不起了,矛盾也一定会激化。”对于民三庭而言,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对于包括顾耀球在内的陈家镇百姓来说,这可是帮了大忙。
这类案子被崇明法官们公认为“烫手山芋”。“人们对土地价值的再认识使得土地纠纷呈现群体化、复杂化和易激化的特点,一旦处理不当,群众性诉讼就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在倪春南看来,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走出法庭、贴近群众,最真实地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及时地回应群众关切。”
崇明法院从审判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入手,2009年9月,设立了以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主的专门审判庭——民三庭,对全县“涉农”土地纠纷集中管辖集中审理。
“农业承包等‘涉农’纠纷案件政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也相对较长。设立专门审判庭,能让一部分法官专心从事‘涉农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研究其特点,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民三庭法官崔逸家深有体会。
一组数字可以说明这种集约化审理的效果。
截至目前,民三庭共审结“涉地”纠纷230起,调撤率达到77.93%,高于同期其他民商事案件调撤率16.6个百分点;审理期限为30天,比同期其他民商事案件减少16天。大量纠纷被诉外化解。而且,调撤结案的无一进入执行,判决结案的无一引发上访。
因为专业,这一专项审判庭被县政府称作解决“涉农”土地纠纷的“权威机构”;因为实践经验丰富,在去年10月上海高院主办的“农村土地纠纷的化解与规范”研讨会上,崇明法院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土地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等多项建设性意见。
一处处细节:说明什么是关心群众
家住横沙岛的王女士拿出一沓过去往返崇明和横沙岛之间的车船票,很是感慨。“要是赢了官司能在崇明岛申请执行,就方便多了。”如今,王女士的希望变成了现实。不久前,她就在离家不远的法院执行点拿到了女儿抚养费。
崇明岛地域广阔,辖区面积1400平方公里,几近上海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且地形狭长,东西横跨120公里,南北纵贯近30公里。除本岛外还包括横沙、长兴两岛,三岛独立,交通不便一直是影响群众诉讼的重要因素。
法庭执行案件这一做法始于长兴岛法庭。对于长兴岛当事人来说,到法院本部申请执行成本很大。需坐车又乘船,当天不能返回,赶上天气不好还不能出行。2005年,崇明法院就试行由长兴法庭执行部分自审案件,使申请执行人“少跑路、少费时、少花钱”。截至目前,长兴法庭审结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有686件,其中申请人到法庭申请的占82.32%,执行到位率90.18%。
“据上海市2008年年鉴,每平方公里人口——黄浦区有5.7万人,虹口区有4.8万人,而崇明只有480人。”倪春南说,“地广人稀的区域特征决定我们必须以最佳的方式、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距离、最低的成本实现矛盾最大的化解。”
2007年6月,崇明法院首批3个巡回审判点在最偏远的陈家镇、新河镇和新村乡设立;2009年4月,法院又在其余15个乡镇建立司法便民联系点、司法便民联系箱,配备相应的乡镇巡回法官,形成了“一箱一点一张网、一乡一镇一法官”的便民诉讼新格局。截至2011年3月,巡回审判点、司法便民联系点共接待来访群众556人次,就地调处纠纷467次,协助当地化解纠纷621件次。
在解决了因交通不便而导致诉讼成本高的问题后,崇明法院又把目光投向了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考虑到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比较多,为减少伤残人员到上海市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痛苦和不便,崇明法院经与相关鉴定机构协商,组织司法鉴定人员上岛集中鉴定。这一人性化操作方式实行以来,共组织集中鉴定46次,惠及伤残人员1008人次,减少伤残人员出行成本13.31万元。
此外,还有即立即审、交叉立案、上门立案、向当事人发放来院诉讼交通指南……一桩桩小事的背后,彰显的是崇明法官对当地群众的一往情深。
“便民措施涉及的都是司法服务细节。但群众就是从这些细节中感受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认识司法的整体形象。可以说,人民法院的全部工作都是党的群众观点的生动实践。”
也许真正践行群众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崇明法院的努力和执著正在让一个期望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