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法律适用统一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不统一的现象,已经引起法律界甚至社会的高度关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着眼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全市法院院长专题研讨“法律有效实施和法律适用统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仅具有重大法治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全社会对建设法治社会期盼的注意力和关切点,必然从立法转向法律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统一适用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背景下,司法行为必将面临着革命性变化。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统一适用,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的重大历史使命,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为此,上海法院将“着眼司法公正,切实抓好适法统一”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制定了一批相应的审判业务指导文件。特别是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律适用、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及其价值取向,既确保个案公正,又最大限度地实现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努力做到性质、类型基本相同的案件,裁判结果基本一致”,并就此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此举对法律有效实施和统一适用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们注意到,全国大法官今年的研讨班后,各地法院都在出思路、想对策,努力贯彻好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法院积极主动、求真务实,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必须明确,法律适用统一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和主体很多,必须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为此,要从法律适用的主体入手,进一步完善多方参与、左右兼顾、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的法律适用统一推进和管理格局,使法律适用统一既有自觉的推进主体,又有明确的协调主体,实现问题解决内有动力、外有推力、形成合力的工作模式。
我们期待上海法院以本次专题研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切实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同时,也期待各地法院都积极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统一意识,在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和统一适用工作上,力争有新作为,确保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