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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取消94个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和个人投标资格
发布时间:2012-05-23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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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22日)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该市检察机关今年来坚持把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综合运用教育、监督、建议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据悉,该市检察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要求,着眼于解决惩防渎职侵权犯罪衔接配合不够、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2011年11月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局等8个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出台了《重庆市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复杂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专案调查工作规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移送、重大案件协作等制度;与市高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重点规范渎职侵权犯罪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以增强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廉洁履职。
另外,为促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重庆市检察院总结2004年与20个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结合执法实践,完善了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相关制度,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029人,其中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465人,占22.9%。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要求,2011年在江北区检察院试点,依托该区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两法衔接”电子监督平台,实现“网上衔接、资源共享”,目前已通过该平台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件。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检察院为增强领导干部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在市委组织部大力支持下,2011年两家联合发文,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首个在省级范围内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制度。一年来,三级检察院派出正副检察长举办预防专题讲座161场,受教育干部1.3万人。
该市检察机关在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托信息化手段,重庆市检察院在汇集整理近年行贿犯罪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提供查询服务,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犯罪。2009年以来,共提供查询1.7万件次,94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招标方取消投标资格。
同时,该市三级检察院注重把社会矛盾的末端处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针对办案发现的一些地方惠民资金、食品安全、征地补偿、金融秩序等方面的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930件,被采纳6968件。如针对廖贤权等诈骗新农合资金400余万元案,向国家卫生部提出定期清理报销情况、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等建议得到采纳;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国家安监总局提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电子监察系统等建议,引起了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