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红岗区检察院依托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全力服务民生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整合检察职能与办案资源,注重运用网络技术手段,通过网络检察联络室、法律博客和“红检QQ群”延伸检察职能,打造红岗检察““时代”。 该院针对红岗区90%的刑事案件和网络舆情发生在社区的情况,依托大庆油城论坛和两个街道网站,建立了三个网络检察联络室,由51名检察联络员担任兼职信息员,负责搜集民生信息、解答百姓疑难问题,形成了覆盖全面、动态跟踪、联通共享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 2011年4月,南京一名网友通过网络与大庆名为“李昂”的网友交易时被骗7500多元钱。红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三个网络检察联络室寻找“李昂”,并与电视台共同开通“寻找李昂”直播间。消息通过网络检察联络室在网上论坛、帖吧等信息平台传播开,陆续有来自广西和陕西的网友讲述了相似遭遇。最终,在网络联络员和媒体的努力下,“李昂”被找到了。 在关注网络舆情的同时,红岗区检察院重视运用互联网普及法律知识,建起多个“民事检察官”法律博客,该院预防科干警创办的个人博客“贪官档案馆”受到众多网友的追捧。 红岗区检察院建立“红检QQ群”,将QQ群中反映和解决民生信息情况编入“电子民生日志”,借助该日志,通过预约接访、电子信箱、网上巡视、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社情民意和服务过程记录在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民生利益协调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确保群众利益不被侵犯。 七年前,陈某承包一项工程,合同规定完工后付款,总共14万元。2010年底,用工方给了陈某5万元,之后便不再支付工程款。陈某将该案起诉到红岗区法院,由于证据不足,被告方不仅不承认欠钱,还不承认该工程是陈某做的。“红检QQ群”的联络员通过“电子民生日志”得知此事后,将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并及时交给红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进行处理。不到三天时间,用工方拖欠的9万元就全部交到了陈某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