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在日前揭晓的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国1794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共有31个单位榜上有名。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有8个检察院获此项殊荣。 中央文明委还决定授予长沙市等27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89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同时,决定继续保留北京市西城区等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