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集中供暖的开始,不少人又开始忙活着找取暖费发票报销了。记者发现不少居民楼道里都有求购取暖费发票的小广告,而在网上,这种发票更是卖得火热。税务部门和律师都表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网上兜售取暖发票
“100元转让3000多元的取暖费发票,没有写抬头和日期。”
“我的取暖费发票不能报销,有要的吗?”
“转让物业费和取暖费发票5000元,抬头按你的开。”
卖家自称不能报销
记者在网上随意点击了其中的一条信息,并按照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表示手中的发票已经卖了,等明年再联系吧。随后记者又找了3个出售采暖费发票的电话,前2名手中的发票也都已出售。第3名出售发票的个人表示自己手中还有发票。不过对方表示,她的采暖费是按25元/平方米交的,现在还没补交,要是买她的发票,需要记者自己进行补交,再给她300元钱的发票钱。
记者调查了10名网上出售济南采暖费发票的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没有所谓的正式单位,无法报销采暖费。一名尚姓男士表示,他也是从网上看到相关信息后,才想到出售自己家的发票的。
记者联系到一名试图购买采暖费发票的年轻白领,他表示,自己所在单位给报销80平方米采暖费,但是自己没有房子,所以发布了求购采暖费发票的信息。
买卖发票法律不容
随后,记者拨打税务部门12366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代开****、买卖****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此外,不要相信街头的买卖广告,无论发票是真是假,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对此,律师表示,发票是禁止再次流通的标的物,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等。若行为人非法出售50张以上普通****,将被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若购买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私下购买普通发票而获得单位多报销等额外利益,则涉嫌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