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并将于今年6月25日起施行。届时将正式启动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司法互助案件的二级联络窗口,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高级人民法院就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司法互助案件直接与台湾地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同时启用《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文书样式(试行)》,大陆人民法院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将更加高效、更加规范。
在2009年6月25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该涉台司法互助司法解释。规定全面规范和明确了人民法院办理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具体办理程序、审查转送时限和相关保障措施等。这不仅使《协议》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容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得到更加有效的转化,而且使《协议》的操作性大大增强,从而也对人民法院开展涉台司法互助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