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4450009 sblawyer@126.com

案例精选

刑事案例

16岁少年为筹上网费结伙持刀抢劫小学生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28 10:14:59 阅读:0 字号:[ ]
沉迷网络游戏而又无钱上网,小学未毕业便早早辍学在家的“90后”小阳心生歹意,在学校门口密谋向他人实施抢劫。近日,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未成年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小阳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社会调查显示,小阳于1997年5月出生,且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在家,并迷恋上网络游戏。2014年4月13日,小阳与朋友小聪(另案处理)一起在村上玩耍时,因无钱上网便提议到县城小学进行抢劫,小聪表示同意。

  当日17时许,二人骑电动车到县城某小学门前伺机作案。当发现被害人小明路过此处时,二人即将其挟持上车,并拉到偏僻地方。二人叫小明拿钱,遭到拒绝后,便轮流打小明,甚至拿出弹簧刀威胁小明并将其踢到路边水沟。小明因为害怕,被迫从口袋中掏出130元,小阳上前拿钱后与小聪一起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小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逐作出上述判决。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25 www.shenbanglawyer.com 备案号: 沪ICP备16044525号-2 技术支持:律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