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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知产庭受理新民诉法实施后首例诉中禁令案件
发布时间:2013-07-05 14: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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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普陀法院受理美卓矿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卓公司)诉上海明工重型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明工公司)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案件。原告诉称,诞生于上世纪20年代的西蒙斯(SYMONS)圆锥破碎机,历经百年发展,其已成为一种享誉世界的知名采矿机械设备类产品。麦特苏矿物工业有限公司(下称麦特苏公司,隶属于芬兰美卓集团)是西蒙斯(SYMONS)圆锥破碎机的制造商,亦系“SYMONS”、“西蒙斯”中英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2010年12月1日,麦特苏公司许可同样隶属于美卓集团的原告在中国大陆使用上述商标,并授权原告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任何侵犯上述商标的行为可以原告自己名义进行维权,包括提起诉讼。
2012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多达44个网站上宣传并展示其产品“西蒙斯圆锥破碎机”,并声称其生产销售的该产品系1986年从美国NORDBERG公司(隶属于芬兰美卓集团)引进,且经优化改进。此外,被告还在其产品宣传册上使用了“SYMONS”、“西蒙斯”中英文注册商标,并将“西蒙斯圆锥破碎机”作为其产品名称予以宣传。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仅侵犯了麦特苏公司的对商标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损害了麦特苏公司及原告的商誉,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在起诉的同时,原告还向普陀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在诉讼中立即停止上述侵犯商标权及虚假宣传的行为。
因该诉中禁令申请系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后普陀法院受理的首例,该院表示将依法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