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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丽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滥用职权被追究刑责

发布时间:2015-04-01 14:27 阅读:0 字号:[ ]
据云南省纪委消息,瑞丽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应华,在明知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未经调查核实和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当事人财产擅自非法拍卖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根据群众举报,云南省政法纪工委对举报人反映的瑞丽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应华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其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调查查明,2006年4月、8月,瑞丽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应华,在明知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未经调查核实和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瑞丽市福花山野竹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某及该公司拥有的酒店、土地及房地产擅自非法拍卖给他人,造成张某损失487万元。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8日以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判处王应华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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