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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盗卖三峡文物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5-04-01 14:01 阅读:0 字号:[ ]
3月27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私自盗取、贩卖三峡库区珍贵文物案一审公开宣判。其中,王跃峰、黎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启渝、游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跃峰、黎建、张启渝违法所得人民币各40万元予以追缴;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青铜马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移交到文物主管部门保存利用。 

  2011年4月,被告人王跃峰、黎建、张启渝结伙盗掘云阳县复兴场镇外江滩边一古墓,获取墓葬中青铜马一匹,3人将该大铜马以120万元地下交易给文物走私人员游明,各分赃款40万元。2014年7月23日,游明在贩卖铜马的过程中人赃俱获。经鉴定,该铜马出土于东汉古墓,马长96厘米,宽25厘米,高89厘米,属国家二级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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