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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专业法律服务团”覆盖社会各领域

发布时间:2012-06-26 10:26:40 阅读:0 字号:[ ]
 
  “五指成拳,力量更强!”这是对山东省莱芜市“专业法律服务团”的中肯评价。

  据了解,“专业法律服务团”由莱芜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调解、法援、公证、律师等组成,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为全市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镇建设及社会民生建设四大领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这一构架解决了以往各项法律服务‘孤军奋战’的瓶颈,通过衔接配合,实现各职能优势的充分发挥,确保整体合力的专业、高效,是司法行政机关寻求自身突破,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一项机制创新。”莱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民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贴近群众能办实事

  李大川如何也想不到,一番牢骚话竟能终结3年维权奔波路。3年前他还是一名货车司机,运输化工厂废料时,其中一个袋口爆裂,火碱迸进他右眼导致失明。他多次找化工厂协商,答复让他心灰意冷,“你不是正式工,不应赔偿,最多4万元了结”。

  “作秀、摆样子有啥用?有本事把我瞎眼的赔偿款要回来。”身为“社会民生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的王春雷说,“这就是年初走访排查过程中,李大川抛下的一句话。后来虽未促成调解,但我们及时将这一案件向领导作了汇报”。

  汇报的结果是:由“社会民生建设法律服务团”团长刘健带领两名律师为李大川提供法律援助。不久前,莱芜中院二审判决化工厂赔偿李大川18万元。

  “成立‘法律服务团’,就是为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服务方式,克服以往各类法律服务衔接不紧配合不畅的弊端。”莱芜市司法局局长李维运说。

  据了解,莱芜市及所辖莱城、钢城两区共成立了9个这样的“法律服务团”,团长均由该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及各区司法局局长担任,面向全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查、法律论证、合同公证、矛盾纠纷调处等“一条龙”法律服务。

促进发展全程服务

  当孟中荣村最后6户居民与村委会签下补偿协议,莱芜市重点项目——九羊铁路专用线建设终于全线启动。

  今年3月,“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团长”王顺昌接到羊里镇孟中荣村村委会的电话。“当时,九羊铁路专用线设计经过该村,需要征地200亩,动迁100余户村民,但有6户就是做不通工作,拒不搬迁。”王顺昌说,“我们将法律服务团分两组,一组负责介绍国家相关土地补偿项目和标准,另一组负责走访了解信息及解答法律问题。”

  最终,在法律服务团协调下,6户村民自愿在协议书上签下了字。

  “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参与合同审查、签约谈判、拆迁安置补偿公证等工作,帮助项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社会民生建设法律服务团”则重点对医患、劳资、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即时调处化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涵盖社会各领域的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司法行政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宽,综合服务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真正实现服务靠前,定分止争。”莱芜市司法局副局长田继胜说。

资源整合事半功倍

  颜庄镇村民王新月的房屋大门一角因修路被拆除,由于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她从镇里找到市里。按照信访有关规定,这件事要经过办理、复查、复核三道程序,才能最终定论。

  “办理阶段,我们就及时派出公证员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复查和复核阶段,我们又同信访部门一起解析案情形势、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政策,提出一套可行的补偿方案。”“城镇建设法律服务团”律师柳善瑞说。

  此后,方案被钢城区政府采纳,王新月依法拿到补偿款。

  据统计,9个专业法律服务团成立至今,已义务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审查重大合同227份,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53件,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29份,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近600件。

  目前,莱芜市发改委已将133个重大项目信息向法律服务团通报,以期各项目的良性发展。

  刘民胜坦承,“社会和谐有序既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根基,也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备要素。‘法律服务团’,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诚信发展环境,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是一项成功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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