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关爱关怀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第三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詹红荔专程赶赴现场与青少年互动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着力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北京市东交民巷小学、北师大实验中学的师生代表,部分长期关注和研究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所属社区代表,以及首都媒体记者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这次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来宾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区科技法庭及第三、第四法庭,饶有兴致地观看了《人民法官》和《詹红荔》两部电视专题短片,与专程从福建赶来的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詹红荔、南平三中政教处副主任马晓颖老师进行了热烈的现场互动,还集中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有关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状况的介绍。
据孙军工介绍,自1984年创设开始,我国少年审判机构和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共设立2219个少年法庭,7000多名法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27年来,人民法院形成了圆桌审判、法庭教育、心理干预、社会调查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势头目前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判决生效被告人234737人。其中,2008年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88914人,2009年为77620人,同比下降12.7%。2010年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为68203人,同比下降12.13%。2011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51814人。
实践显示,经少年法庭教育矫治的未成年罪犯,大多数都能悔罪服判,重返社会后多数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考入大学及各类职业学校,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据统计,2002年至2010年间,我国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1%至2%之间。
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今天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创了三个“第一次”:第一次举行主题开放活动。这次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着力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更加丰富多样,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需求;第一次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国家最高审判机关面向未成年人敞开大门,昭示着人民法院坚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遵从宪法法律权威的信心和决心;第一次邀请全国模范法官参与开放日活动。这种方式便于社会公众在有限时间内全景式地了解法官、法院工作。
孙军工表示,通过今天的主题开放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希望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进而从各个层面关心、关爱、关怀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