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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邦所代理原告诉上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行政诉讼一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2-06-15 1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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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柴小平、黄喜容律师代理原告吴某诉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行政决定一案,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以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理由支持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管理会对吴某的劳动教养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教养案件由于“会见难”、“民告官”等原因,大多律师不愿意办理,当事人的利益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不怕困难,通过会见、认真分析案卷后,形成了较为充分的代理意见,庭审效果较好,法院最终支持了代理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