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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规定

发布时间:2012-05-29 10:17:27 阅读:0 字号:[ ]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近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提出,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新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财经委提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是一种需要严格限定和严格监管的补充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无限扩大,不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要切实纠正目前个别地方、个别部门选择性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做法,各地各单位遇有法律执行问题应及时请示,不得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为由而不认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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