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的活力之源。
群众,法官的力量之基。
“走基层、走群众,转作风、转观念,改不足、改问题。”一场别具新意的司法“走转改”活动正跃动在八闽。
“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让全省法院的广大法官俯下身子,沉到基层,广接‘地气’,通达民意,将司法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社会的最前沿,以此举措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如是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底,福建法官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97人次,走访企业1420家、乡镇村居2204个,走访基层干部群众5926次,带案下访3116次,回访案件当事人4074人次。
走一线 听民意
春节刚过,福建高院领导深入全省9个地市,进村居、走群众、访代表,开启司法与民意的融合互动之旅。
林哲龙,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连江县官坞村党支部书记。在这位老支书的带领下,昔日荒凉渔村实现“华丽转身”,发展成为海上明珠。
“法院工作有哪些需要改进?新的一年,对司法服务保障工作还有什么具体建议?”这个话题始终萦绕在他与马新岚的交谈中。
林哲龙建议,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调解工作,让这种老百姓广受欢迎的纠纷解决方式发挥更大作用。他还建议,要注意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马新岚认真记录着代表的每条建言。
“代表建议就是民心所向。我们每听取一次建议就是一次进步。”她向代表承诺,福建法院将通过“走转改”这种形式,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组数据为证:福建省法院通过走访活动,共收集群众反映社情民意346件,这些建议正在转化和改进工作的达195件次。
从重视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扶持,到加强民生案件的审理;从更加注重统一法院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到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借助于不断拓展的民意沟通路径,一个个聚焦司法热点、反映群众期望的议题,逐步融入福建法院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中。
“要把司法建议工作摆在能动司法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建议的权威与力量”……这些源于游爱娇等5名人大代表的建言都被写入福建高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中,以此作为指导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
转成果 惠民生
2012年3月1日,建阳市水吉村村民钟某起了个大早,准时赶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当他从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这个饱受生活苦难的黑瘦汉子眼眶湿润了。
2010年9月,钟某之弟被人伤害致死。凶手虽被绳之以法,却无力履行巨额的民事赔偿。此后,钟某的父母因病相继过世,家中为此欠下了一大笔债。他与年幼的妹妹相依为命,居住在一间破旧的土房里……
南平中院领导和法官多次走访看望钟某,对其提出的诉求高度重视。在中院领导的多方努力下,为钟某争取了一笔司法救助资金。这让风雨飘摇的钟家看到了希望之光。
短 评
法官接地气 司法显生气
新闻战线“走转改”如火如荼,一场司法的“走转改”活动持续升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四下基层”制度,巩固和深化“群众观点大讨论”成果,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转变司法作风,福建高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集中广泛地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
这是从司法便民服务和司法大走访、大接访一路走来的司法“走转改”。它体现的是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全力践行的群众路线,是司法人民性在实践中的生动反映。
福建法院注重在司法工作中倡导走出去、沉下去的方法,真切地听群众的声音。它体现的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情怀与作风。通过开展这样的载体活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了可观可感的体验。这不失为推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一项新举。
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实践告诉我们,人民是我们的力量之基、血脉之源。司法工作只有“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才能获取力量、不断取得发展进步。任何时候,只有走到群众中去,把百姓的要求作为第一诉求,把百姓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百姓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能使法院各项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