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责,着力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2011年,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分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完善服务措施,努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突出打击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领域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犯罪,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走私、骗税、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等犯罪,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联合部署“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重点解决经济犯罪领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
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深入学习中央出台的涉农惠民政策,抓住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突出查办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促进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加强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保障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营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责任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推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加强引导、感化、帮教工作。依法打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犯罪,促进依法经营和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信息规范有序传播。
切实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自觉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基层经验,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一是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化解矛盾。二是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三是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四是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风险及时分析研判,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使命。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集中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就学就业等领域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主动介入食品安全事件调查,依法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严肃查办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力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全国推行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健全、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推广民生服务热线、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网上查询平台,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检察院建立视频接访系统,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开展实名QQ接访、点名接访、预约接访,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在人口较多、辐射功能较强的乡镇、社区设置1100多个派出检察室,广泛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就地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以及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对5000多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促进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三要更加清醒地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