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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会议要求创新执法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29 10:42:26 阅读:0 字号:[ ]
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会议要求创新执法管理加强基础建设

  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会议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进一步创新执法管理,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规范执法、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教育感化、警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更加注重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装备保障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更加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公安监管工作,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2011年,在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以实现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文明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管理机制创新,严密监所安全防范措施,全国公安监管场所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监管执法更加文明规范,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健康发展。全国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圆满完成了羁押监管任务及“清网行动”、涉案财物专项治理等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对社会开放、与各界沟通交流、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会上,上海、天津、福建、湖北、广西、宁夏等省区市监管总队以及上海闵行、辽宁大连、山东聊城、四川绵阳等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就公安监管机制创新等工作交流了经验做法。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市公安监管部门坚持以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探索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管控、服务诉讼、监督制约等机制,有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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