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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刑法》条文

发布时间:2012-02-28 17:19:17 阅读:0 字号:[ ]
  强奸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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