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本是摆在部分中小银行面前的迫切问题。
在增发仍未获证监会通过时, 浦发银行昨日向股东大会申请发行均不超过100亿元的次级债与混合资本债,并获通过。
无独有偶,同一天在召开股东大会的民生银行的重要议案也是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和关于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发债潮背后是年底中小银行面临着较大的资本困境。两家银行在相关资料里都提到,银监会近期可能会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而现状与目标显然存在差距。
在次级债的空间被“用尽”后,混合资本债粉墨登场。不过,这两种债券仍不能解决那些核心资本充足率较低银行的难题。
10% 新要求
“银监会要求到年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0%,不过这个要求还没有发出正式文件。”一股份制银行高管昨日表示。
在股份制银行中,处于扩张期的浦发和民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偏低。
浦发银行的资产规模从2006年的7000亿扩张超过了1万亿,但其资本充足率几乎踩着监管红线。其相关议案中表示,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资本充足率为8.47%,较上年末下降0.68个百分点,与银监会近期提出的商业银行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0%的要求存在差距。
为此浦发将发行不超过100亿的次级债和100亿的混合资本债。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沈思表示,“如果这两个债都能在今年年底前发行,浦发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10%以上。”
民生银行亦有类似问题,2005 年、2006年、2007年这三年年末及2008年6月末,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26%、8.20%、10.73%、9.21%。这种接近临界点的资本充足率大大限制了其运用资产的规模和能力。
此外,民生银行表示,银监会可能于近期出台监管政策,要求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而公司目前的资本充足率现状尚无法满足该项监管要求。所以,及时补充资本金已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等附属资本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100%,其中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
因此补充资本充足率的方案也有所讲究。
截至6月30日,民生银行资本净额为656.76亿元,其中核心资本468.15亿元,占资本净额的71%,附属资本为195.09亿元,占资本净额的30%。
民生银行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项目已获银监会批准,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查过程中。分离交易可转债完成后已没有多余的次级债发行空间(次级债已接近核心资本的50%),因此,发行混合资本债券成为其补充资本的更优选择。
经测算,如果发行50亿元混合资本债,则可保证09年该行在150亿元可分离交易债成功发行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达到10%要求。
补充核心资本困局
然而,浦发的核心资本接近监管红线4%,由于附属资本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100%,因此如果不增加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也难以扩张。
海通证券分析师邱志承分析,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均只能用于补充附属资本,浦发银行3季度资本充足率为8.4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5.17%。资本净额为573亿元,不考虑扣减项,核心资本为357亿元,附属资本为224亿元。根据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附属资本计入部分不能高于核心资本,因此从静态分析的角度,浦发银行附属资本最大补充额约为130亿元,对应的资本充足率为10.4%,200亿元中有70亿元无法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另一方面,浦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再融资方案上报到证监会后,并未进入到后续的审核程序。在目前低迷的市场中,再融资获批的难度较大。
这也使得浦发陷入了“不能发股、发债也不能弥补核心资本”的困局,只能留存利润或者放慢发展速度减少风险资产。
“我们希望监管层能够允许混合资本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到核心资本,国际上也有这样的例子,大概占到15-20%左右。”浦发行相关人士表示。
不过其他股份制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2006年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一定额度的混合资本债券,填补现有次级债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百分之百的差额部分。这表明混合资本债只能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于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与次级债相比,它具有更高的资本属性,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其清偿顺序列于次级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如果要计入核心资本,则要发行高一级资本债券,它的性质就带有优先股性质。但这块还未有任何说法。”曾发行上述混合资本债券的一家股份制银行高管说。
目前民生银行在发行混合资本债中指明是用于补充附属资本,而浦发则没有指明。(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