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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与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14 阅读:0 字号:[ ]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


 

授予尹应哲“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江必新邓凯分别颁发证书并讲话


  今天(12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尹应哲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河南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邓凯分别向尹应哲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并讲话。

  表彰大会前,江必新、邓凯等领导亲切接见了尹应哲同志和他的爱人。

  尹应哲现任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在法院工作以来,尹应哲先后在赔偿办、审监庭、行政庭工作。他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群众观点,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各个岗位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17年来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减刑假释等案件974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时刻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平衡利益纷争,所办理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做到了案结事了。他意志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磨难,倍加珍惜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在身患重症的9年时间里,办结案件493起,办案数量居行政庭第一。他始终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秉承“明如镜、坚如钢、廉如水”的信条,廉洁自律,保持高尚、纯洁的人格。

  江必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工作包括行政审判工作,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出发,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向尹应哲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学习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等先进典型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法官思想阵地。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尹应哲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引导广大干警强化思想认同,做知行统一,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应有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江必新要求,要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继续创新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通过最大限度地推进司法公开、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推进司法文明,着力增强司法为民的效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于司法,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更加信赖司法、接受司法、拥护司法。

  要教育广大干警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新要求,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投入岗位练兵,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着力培养严格执法的能力,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会上,邓凯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尹应哲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了河南法院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学习先进,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尤其是政法机关,要以这次表彰大会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尹应哲同志的热潮,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要把学习尹应哲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和利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以及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活动开展得既扎扎实实,又卓有成效,真正把学习尹应哲同志焕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加快领导方式转变、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大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同志宣读了授予尹应哲“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会议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超、省政协副主席邓永俭、省军区副政委张守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领导出席会议。尹应哲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两级法院和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和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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