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12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420起,涉案金额近百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1亿元。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大力强化侦查破案,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这是记者从5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2011年11月10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成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摸排处置了一批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地连破亿元以上大案。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表示,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三访三评”活动,深入辖区,深入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一次更彻底的摸底排查。要重点关注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房地产、矿产、能源等资金集中的领域,重点关注资金周转紧张、经营偏离主业,以及大肆宣传所谓新兴投资手段、高回报的单位和人员。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强警示提示宣传和正面引导,广辟信息来源;要借助金融、审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及时发现可疑资金交易和经营活动,实现信息分享和快速处置。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切实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基础建设;依托信息平台和社区警务工作,实现打早打小;加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门队伍建设,在重点省、市设立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