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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揭秘股票信息诈骗手法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11 阅读:0 字号:[ ]
   检察官揭秘股票信息诈骗手法骗子多为年轻人


  从2010年至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两级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利用股票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11件242人,诈骗金额达2600余万元。股票信息诈骗案涉案人数之多,覆盖面积之广,令人咋舌。

  “近年来,犯罪分子抓住股民急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心理,利用虚假股票信息大肆进行诈骗的犯罪较为猖獗。”今天,重庆市一分检检察官剖析了骗子惯用的行骗伎俩。

  虚构公司名称和地址。在股票信息诈骗案中,骗子往往通过设置网络电话,并将电话号码设置为外地区号,谎称自己在香港、台湾、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而实际上作案地均在本地,且多数为虚构的公司。

  如杨仁龙等人诈骗一案,业务员以“北京华夏私募公司”、“北京北方私募公司”的名义拨打股民电话,谎称其“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有能力控制股票的涨跌,骗取35名股民“信息费”110余万元。

  业务员满口专业术语。犯罪分子用事先精心编写的《话术指南》对业务员进行培训,让其脱口而出的都是专业术语,增强对股民的迷惑性。

  曾在“金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当组长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坦白,培训时,公司印发了“开场白话术”、“业务话术流程”、“股民的问题回答”、“股民常见的7种心理”等资料,由培训人员进行讲解和指导。

  谎称有能力操纵股票涨跌。马宝元等人股票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坦白,公司每天都会在黑板上写一些股票代码,让业务员用来骗客户。而这些预测的股票代码竟是公司几个部门“老大”随便挑出来的。

  升级高级会员,赚更多的钱。当股民受骗将款项汇到公司账户后,继续以“赞助费”、“诚信金”等名目引诱股民缴纳更多的资金,对股民一骗再骗。本报记者徐伟

 

行骗者多为初入社会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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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信息诈骗团伙往往以投资公司形式存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性越来越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今天介绍,此类犯罪近年呈现公司化特征。

  检察官介绍,犯罪团伙内部按照公司负责人——部门总管——业务主管——业务员的体系设置,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同时,还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如制订奖惩制度和考勤制度,为每个级别设置任务和指标,按级提成。

  “另外,诈骗分子大量招聘初入社会、涉世未深的青年,使得这类犯罪呈现年轻化特征。”检察官介绍,在重庆一分检办理的11件股票信息诈骗案中,被招聘进入犯罪团伙的嫌疑人有216人,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89.3%。如张永胜等人诈骗案中,即招聘了100余人作为业务员实施诈骗。这些年轻人有的刚刚大学毕业,本身并没有犯罪意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有的人虽然对行为性质有所认识,但受薪酬丰厚等诱惑仍继续参与诈骗活动。

  据介绍,在系列股票信息诈骗案中,受害人信息均是行骗人非法购买获取的。为此,检察官建议,加强对股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强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防止股民个人信息资料外泄;加大对网络电话的监管力度,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遏制电话诈骗;加强就业培训和引导,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急于就业而被犯罪分子利用走上犯罪道路;通过对此类案件特点及手段进行曝光,积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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