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带领考核组,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查考核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就高院机关去年以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张力指出,2011年,内蒙古高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通过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严格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等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明显成效,队伍素质、案件质量、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张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长期任务。全区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教育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查处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通过教育、监督、预防、惩处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