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指派的人员需要对被收购的企业所经营的业务有相当程度的熟悉,并需要有充沛的精力对企业的经营事项进行监督。这对于跨行业兼并的企业来说很难做到,即使在同行业内,优秀而忠诚的管理者也是难以找到的。
(2)即使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在被派到被收购企业的最初一段时间内,由于不熟悉企业的情况,也很难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控制。
(3)很多并购交易中收购方被要求保障原企业高官的利益,这一约定将会对企业派员产生障碍。
然而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持续不断的,不会也不愿意因为并购交易而停止,所以在刚刚接管被收购企业的一段时间中,被收购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容易失去控制,对企业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