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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推动法院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4:50 阅读:0 字号:[ ]
  

沈德咏:推动法院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沈德咏在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切实做好五项工作 推动法院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张军主持 万鄂湘苏泽林奚晓明出席

 

 

  北京56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要认清形势,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强统筹,努力发挥好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好今年推动调解工作的五项任务,推动法院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近期关于法院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的调解工作,对今年推动调解工作的五项任务做了部署和安排。

 

   沈德咏指出,201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系统调解工作的指导。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

 

   沈德咏强调,要认清形势,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纠纷不断增多,利益关系协调难度加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寄予厚望。要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价值,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紧紧围绕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政法工作在“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四项目标和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的要求,根据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在去年12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四项要求,进一步坚持、发展、完善好这一工作原则,继续规范调解工作,更加注重提高调解质量,使其更好地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沈德咏指出,要加强统筹,努力发挥好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强化协调功能,确保调解工作计划的制定、任务的分解、资源的调配实现统一协调;强化管理功能,确保对调解工作的统一指导、监督和规范,避免政出多门、重复交叉和资源浪费;强化服务功能,努力创造条件,为调解工作提供信息、资源和平台支持。组织协调工作要严格按照王胜俊院长关于加强调解工作指导“既要有力,又要有序”的重要指示,着力提高综合协调、综合指导和综合服务能力。

 

   沈德咏要求,要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好今年推动调解工作的五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2011年五项工作计划,已经王胜俊院长批准同意。要遵照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指示,以五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通过制定“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规范”,结合法院调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延长调解期间的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延长期间的上限,加强流程管理,完善调解工作程序,规范调解行为;要通过优秀调解案例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调解案例的示范作用,提高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做好第二次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筹备工作,对2009年黑龙江会议以来全国法院调解工作新经验进行梳理总结,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下一阶段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工作计划和要求,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要通过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调解工作培训指南专题片的拍摄工作,进一步加大指导、培训力度,提高法院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苏泽林、奚晓明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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