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网友认为,罚金太少,应该用重罚维护消费者权益。
欧盟早已开出上亿欧元罚单
■今年4月,由于在欧盟8个国家内操控家用洗衣粉价格,欧盟委员会向联合利华开出1.04亿欧元的巨额罚单,联合利华已支付罚款。
东方网5月7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物价部门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以“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为由,处以200万元行政处罚。这是国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随后,联合利华也发布声明称,联合利华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还通报了对联合利华的调查结果。根据通告,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同时,联合利华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联合利华等品牌的日化产品将于4月份涨价,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罚单开出后引发网民强烈关注,绝大多数网民发帖对政府的强硬措施表示支持。也有少数网民认为处罚偏轻,网民“枘子”说:“才罚200万,太少了。”
网民呼吁,必须遏制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垄断优势在价格上“呼风唤雨”,国家应该强化警告、惩处手段,保护中国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