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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法委全力护航加快兴皖富民进程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4:40 阅读:0 字号:[ ]
  

 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开创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近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政法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全力服务第一要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明确政法机关22项服务内容和要求,全力护航安徽加快崛起、兴皖富民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安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坚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坚持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努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为全国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增强安徽政法机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意见强调,安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服从服务于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这根主线,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神圣职责,切实肩负起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在执法办案中,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全力维护稳定:避免只重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坚持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加以审视和判断,防止就案办案、孤立办案;避免重打击、轻保护,坚持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管理、轻服务,坚持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千方百计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事。

  《意见》要求,安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完善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组织推动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提出,要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创新发展战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着力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特别强调,要依法加大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力度,充分运用评查、听证、帮扶救助、调解协商、心理疏导等办法,促进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加大错案和瑕疵案的纠正力度,坚持有错必改、有错必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意见》指出,安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管制、轻协商,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切实做到以社会管理理念的转变推动管理思路、管理手段的转变,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质量和水平。

  《意见》要求,安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紧抓不放。紧密结合实际,找准政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切实抓出成效。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领导、监督和协调作用,组织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执法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衡量政法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之一,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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