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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法院多项举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4:36 阅读:0 字号:[ ]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举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了2010年7月以来广西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的毒品犯罪案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对34件57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福建各级法院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

  重庆法院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纳入量刑规范化工作,并制作了相应的“量刑规范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2006年以来四川法院系统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从四川各级法院近年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例中精选典型案例,编纂成2011年《毒品犯罪案例指导专刊》。

  江苏全省法院连日来召开宣判大会41场次,对116件毒品犯罪案件、2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据介绍,近两年全省毒品案件数量增幅明显,涉毒区域相对集中并逐步向全省蔓延,并且涉案毒品数量居高不下,青少年和无业人员犯罪突出。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法院于6月24日召开毒品犯罪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9宗毒品犯罪案件12名被告人现场宣判。2010年以来,珠海的涉毒案件呈现“三增”,即案件数量增加、女性涉毒案件增加、新类型合成毒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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