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黑龙江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
授予让胡路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沈德咏颁发奖牌并讲话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颁发“全国模范法院”奖牌。
7月28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黑龙江省委在大庆联合召开表彰会,授予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为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颁发奖牌并讲话。沈德咏强调,要广泛开展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学习活动,切实强化党性观念,积极创先争优,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多年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大庆精神建班子,铁人精神带队伍,改革创新强审判,从严管理树形象,呈现出队伍过硬、审判规范、管理科学、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近5年来他们的办案质量效率始终排在全省全市前列,连续8年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当事人越级有理上访;连续8年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领导班子连续8年被当地党委评为优秀班子,先后获得黑龙江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等140余项荣誉,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沈德咏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王胜俊院长,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致以亲切的慰问,并向一直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黑龙江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沈德咏指出,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始终抱定争创一流、勇当先锋的信念,在奋发进取、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中成长为全国模范法院,他们取得的成绩是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创先争优的集中体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强烈的感染力,是值得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学习借鉴的一面旗帜。
沈德咏强调,当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讲话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行动指南。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其作为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沈德咏指出,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必须做到政治过硬、立场坚定、理念正确。要学习让胡路法院弘扬传统、干事创业的精神追求,进一步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坚持能动司法,抓好执法办案,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要学习让胡路法院牢记使命、勇担职责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在服务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既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又是赢得民心、增强公信的关键所在。要学习让胡路法院心系群众、倾力为民的司法作风,进一步在维护群众权益上下功夫;面对当前存在的执法办案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困难多等问题,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要学习让胡路法院规范管理、科技强院的创新精神,进一步在提升司法质效上下功夫;要学习让胡路法院从严治警、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队伍建设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根本,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沈德咏强调,榜样的力量是我们迎接新挑战、取得新成就的强大精神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开展向让胡路法院学习活动为契机,注重用典型激励引导干警,积极投身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之中,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的决定》。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韩学键出席会议讲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主持会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院长董玉武发言。来自大庆市两级政法机关的500余名干警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