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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深入学习“七一”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4:03 阅读:0 字号:[ ]
  

    8月17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举行总第24期“时政论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及《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进行专题辅导。浙江高院全体干警聚精会神再次沉浸在国情、党情和民情意识中。

  7月以来,浙江高院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文件、组织讨论、制订措施、规范行为等途径,着力解决一些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全体干警深化对群众观点的理解和认同,强化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力促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

  日前,浙江高院成功调处傅强与广厦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广厦公司因房屋漏水委托傅强进行补漏施工,人工费用按实结算。后双方发生纠纷,傅强起诉要求广厦公司支付人工费用1万余元。原审法院以傅强提供的“人工费用清单”系单方制作为由不予采信,驳回诉讼请求。立案二庭承办法官陆秋婷注意到,涉案工程已经完成四分之一,存在一定数额的人工费用比较符合常理。便主动调查核实证据,并多次约谈当事人,敦促双方达成了和解。

  结案后,傅强向浙江高院领导寄来表扬信,称“承办法官的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实在让我感动。连我们自己都联系不到的被申请人,她费尽周折找到了。她让我们改变了以前对法院的偏见……”

  在“群众观点大讨论”中,该院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审判执行一线干警、立案信访窗口单位一一对照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自我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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