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人都认为陪审员参与审案就是做做样子,实际上是‘只陪不审’。我们新的规定,就是要让陪审员既能陪又能审,而且还要参与到包括诉前调解、现场执行、信访接待等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最大化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纠纷化解、执行参与、信访接待、法制宣传和廉政监督的多元化作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马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据了解,密云县法院《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实施至今已一月有余,与其相配套,一部具有详细考核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考核细则》也同步问世。从最初只有简单十几条的原则性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到如今分为9章、51条的详细职责履行规定,这其中增加的不仅仅是文字。
对于郑启树来说,在密云县法院做陪审员的两年时间,不仅圆了他的法律梦,也让他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今年46岁的郑启树是密云县鼓楼街道宾阳北里的社区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年轻时就有着强烈的法律情怀,并自修了法律专业本科课程。2009年,郑启树经推荐成为密云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两年多来,他既陪审过普通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也参与了法院的调解和执行工作,他认为:“人民陪审员能干的事还真不少。”
去年的一天,密云县法院法官石宏轩给郑启树打来电话,邀请他参与陪审一起因上下楼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虽说案件不复杂,可双方态度都很强硬,法官已经调解过两次都没能调成,案件也因此从简易程序转为了普通程序。组建合议庭时,石宏轩立刻想到了郑启树:“他是居委会主任,调解邻里矛盾肯定经验丰富。”
开庭前,法官将调解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一一向郑启树做了交代,在随后的庭审中,郑启树自然地成了“主角”。
“坐在这里我是人民陪审员,法庭下我就是居委会主任,你们双方的这种情况我经常遇到。”面对法庭上双方当事人的剑拔弩张,郑启树首先“亮明了身份”。法台上竟然做了个“行家”,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别管这水是不是您家卫生间漏的,您先把防水做好。您自己家先不会漏水了,也省得别人家漏水还找您不是……”家常话配上法律规定,一个多小时后,这案子就调成了。
密云县法院组宣科科长姚凤丹告诉记者,近两年来,人民陪审员在密云县法院的案件审理中已经越来越不可或缺,根据新出台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不仅可以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而且对于辖区内影响重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审判、执行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易引发群体访的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缠访或挂账督办的案件等,法院还将根据需要优先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解决。同时法院还硬性要求,陪审员每人每年至少要参加40次案件的陪审工作,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审判活动超过3次的,就将被视为辞职。
据了解,在以往的陪审员选任中,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里,领导干部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在密云也不例外。密云县法院原有的43名陪审员中,有领导职务且仍在岗的人员几乎占到了四分之三,而这部分陪审员实际上很少有时间参与法院陪审工作。今年4月,密云县法院在增选陪审员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了对陪审时间的要求,进而增选的19名陪审员,已经全部退休,而且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专业背景。
57岁的王连荣是增选的陪审员之一,搞了一辈子水土保持工作的她,从今年6月起开始了她的陪审“生涯”。
对于几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王连荣来说,陪审员的工作无疑是个挑战。每次接到法院的陪审通知,她都会认认真真地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以及简单的案情记录在自己的小本子上,然后翻翻书里相关的法条和案例,对这类案件该怎么审、怎么判有个大概的了解。开庭当天,她会提前至少一个小时到法院,认真地看一遍案卷,碰到不明白的细节就向主审法官问个清楚。
虽然才陪审过10多起案件,可王连荣的法律知识已经积累了不少,对法院工作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在小区里,街里街坊遇到法律问题,都愿意向王连荣咨询一下。“几天前,楼上60多岁的张大姐非要跟老伴离婚,来问我行不行。我当时就跟她讲了法律的规定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情况,劝她别离。”王连荣告诉记者,现在张大姐还在犹豫,她还得接着给她做工作。
除了陪审工作,王连荣还成了社区里知名的“法律宣传员”。姚凤丹告诉记者,像王连荣一样,密云县法院的62名陪审员个个都是宣传员,不仅宣传法律,也将法院真实的工作情况传递给群众。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在“规定”修订的过程中,密云法院曾对陪审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发现凡是社会影响较大、双方对抗激烈的案件,陪审员参审效果显著,上诉、上访率较低。为此,密云县法院在新规中突破以往随机抽取陪审的方式,规定了邀请陪审员参与的方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执行及处理信访、接待咨询时,应根据案情需要,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地域等优势,邀请或安排相应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对群体性、当事人矛盾激化、含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可邀请知晓民情、善于协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从而使得陪审员作用的发挥更加有的放矢。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去年,密云县法院又在院办公室增设了一个机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专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考核。而且明确规定,要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业绩考核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记者在密云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考核细则》中看到,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分为共同内容、特定内容和项外加分三项,共同内容主要是指思想品德、共同态度、审判纪律、作风等基本要求的内容,特定内容则包括了参与案件数、陪审次数以及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在此基础上,如果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信访案件的见证、化解工作,还可以作为项外内容进行单独加分。
据姚凤丹介绍,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打分工作主要由案件主审法官负责,每次审判活动结束后,主审法官都要根据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表现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反馈单》,对其表现作出评价,一案一评,并将结果报送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在年终考核中,有显著成绩或者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将会获得表彰和奖励。
“除了物质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外,凡是被评选为优秀陪审员的,法院也将向原单位反映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表彰。”姚凤丹说。
对于密云县法院在陪审员管理上的突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通过邀请调解、协助调解、活用诉前调解等形式,熨平了陪审制度与独任审判之间的制度缝隙,在法庭与庭外、诉讼与非诉之间搭建了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拓展陪审员的角色,有效发挥其在协调当事人利益冲突上的作用,缓解法院处理重大案件的压力,强化了陪审制度的开放性、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