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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方首次遣返刑满释放的台湾通缉犯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06 阅读:0 字号:[ ]
  

  江苏警方17日遣返一名在大陆犯罪被判刑已刑满释放的台湾通缉犯。目前,通缉犯刘某已移交给台湾警方,经由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遣返回台湾。此举彰显了两岸警方共同打击犯罪的决心。

  刘某在台湾因涉嫌诈欺罪被通缉,2009年4月10日经香港潜逃至大陆藏匿。2010年9月,刘某在南京参与电信诈骗犯罪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抓获。2011年8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服刑期间,因刘某能反省其犯罪行为,遵守监所规章制度,监管机关根据其服刑情况和悔改表现,依法予以减刑并提前释放。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相关规定,江苏警方在刘某服刑期满后将其遣返回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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