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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吃喝玩乐律师助你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05 阅读:0 字号:[ ]
  

  春节临近,有人准备回家过年,有人计划好好休闲。不过,律师提醒您,享受过节快乐时,还应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尊重他人的权利。

  本版今天邀请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和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李青山律师,为您详细说说过年和法律相关的那些事儿。

 


  过大年,呼朋唤友到饭店聚餐是必不可少的,可有时也会遇到堵心的事。如果预订座位并交了定金,可预订的包间却被别人占用了,这时该怎么办?

 

预订座位被占 餐厅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规定,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餐厅,想变更订餐主要内容必须提前告知,临时改主意,即使是换个包间也要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食客预订餐位并交付定金,和餐厅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餐厅擅自取消客人预订的餐位,是违约,应双倍返还食客定金。

 

食客付押金 得“心知肚明”


  商家在接受年夜饭预订时,往往要消费者交纳订金或定金,但一字之差却有严格的定义上的区别。

  订金是预订性质的预收款,商家在最后结算总账时,消费者的订金可作抵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实际损失索赔。

  而定金是具有法律性质的预收款,消费者违约,定金将被商家没收。如商家违约,定金将双倍偿付给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提前支付押金时,一定要在预订单上写明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

  过年由于人多,饭馆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通常都会打折,如果我们发现饭菜质量有问题,如何处理才最恰当?

 

饭菜质量有问题 先留证再找经理


  在饭馆就餐时若发现饭菜中有异物,不要因情绪激动而与服务员发生冲突。应首先留证,用手机或相机拍下饭菜中的异物,然后找餐厅经理解决问题。

  如协商不成,让餐厅经理写下事情的经过,并索要发票。事后再找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餐厅不开发票 顾客可拒付款


  在有些餐厅,当顾客结账后索要发票时,服务员不是说发票刚用完,就是说要赠送一罐可乐或一瓶矿泉水。如顾客一再坚持要发票,餐厅服务员的脸色就会很难看。不少消费者都有过类似经历。

  对此,《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规定,用餐消费者在付款时有权要求餐厅或酒店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有权拒绝付款。

  在一些酒店,有时服务员会给每个人上一次性湿纸巾,端上几样餐前小食,并给每人发精美的纸巾或打火机,结账时把这些费用都计算在内。

  对此,律师提醒,饭店收费必须予以明示,如果事先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

 


 

现在饭店的酒水都很贵,我们想自带酒水,在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


 

是否自带酒水 双方协商决定


  《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规定,能否自带酒水,由食客与餐馆双方协商决定。餐厅如果不允许自带酒水,必须向消费者明确作出表示。

  餐厅如果规定食客可以自带酒水,但要收取服务费,须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告知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范围及收费标准。这样可充分体现“合同自愿协商”原则,既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应有尊重。

 


 

已和旅行社签约 去不了要不回全款


  事先报团出去旅游,不料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成行,能否要回预交的费用?

  律师解释,旅行社需提前预订机票和酒店客房,这些预订费用,航空公司和酒店大都是不退的。如果游客因自身的原因提前解除旅游合同,游客只能要回部分费用,所以,为了减少损失,游客如不能履约一定要尽早告知旅行社。

 

导游能否加价 要看合同如何约定


  随着游客增多,有的景点春节期间可能涨价。如果景点涨价,导游在旅行途中能否临时要求游客加钱?

  一般情况下,旅行社的报价是含旅游景点的大门门票的,涨价的费用应已含在报价中,不会在合同约定之外再要求消费者付费。

  如果参团出游,要在协议中约定好旅游费用中是否包括门票(应写清是大门门票还是所有的门票),协议是以后一切行为的依据与凭证。如果导游临时要求游客支付涨价费用,游客要保留好相关单据,以作为事后索赔证据。

  邻居放鞭炮,若出于好奇捡拾未响的爆竹,不巧爆竹又响了,捡拾者被炸伤,谁该承担责任呢?

 

捡鞭炮被炸伤 自负主要责任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品,燃放人燃放时有对存在的危险及时制止或进行安全告知义务。如燃放人未能保护捡拾者的安全,使其被鞭炮炸伤,应承担次要责任。

  捡拾者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未燃的鞭炮可能继续炸响有所预见,若自冒风险,致使自己被炸伤,应负主要责任。

 


  小孩子在一起放鞭炮,其中一个孩子被别的小朋友扔出的鞭炮炸伤,如果无法得知是谁扔出鞭炮,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孩子玩鞭炮伤人 分不清“凶手”同担责


  如果是几个孩子共同实施了危害行为,无法确认谁是真正加害人,应由所有实施危害行为者共同担责。如不能确定是谁扔出鞭炮,受伤小朋友的损失就由其他小朋友的父母共同赔偿。

  很多来京过年的人都喜欢租车游玩,租车要注意什么问题?

 

春节租车游玩 车辆先全身“体检”


  租车时首先要给车子来个全身“体检”,并与租赁公司共同对车况记录在案,以做纠纷证据。同时必须签租车合同,签合同前应让商家出示车辆保单并核对承保内容。

  租车时一定要注意租赁汽车的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的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不得租赁。如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不要自行处理。

  春节期间,不少商家推出“全场惊爆折扣”、“满500返200”等活动,可实际总是先提价再打折,商家这样做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

 

谎称降价属欺诈 买主可索双倍赔偿


  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经营者虚构原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所以,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所购商品是商家故意抬高原价再打折的,可向发改委、工商部门举报,同时可要求商家给予商品价款的双倍赔偿。

 

设“最终解释权”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现在很多商场都在搞打折、降价、赠券、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但大多会在活动海报最后不显眼处附有“本商家保留对此次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之类的话。那么,商家设“最终解释权”合法吗?

  “最终解释权”的实质是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消费者购物时切记要保管好购物小票、保修卡及其他购物凭证。不论价格多少,都要索取购物凭证。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

  近日,不少淘宝店店主推出出租男友女友业务,价格从1元到1万元不等,有家店铺还声明所有出租男友均未婚,双方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合约情人”合法吗?

 

淘女友回家过年 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表示,如果只帮忙不收费,这种行为不违法;但如果涉及收费,因这种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向不特定人群出租自己并收费,属违法交易,即使双方签订了“出租男女朋友协议书”,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出租自己的女孩在履约时人身遭受伤害,由于这种“恋爱租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后果很有可能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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