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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港交易所达成一致 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须满足多种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06 11:24:44 阅读:0 字号:[ ]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天宣布,沪深港交易所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沪深交易所就此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在8月2日分别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上交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实施办法》中增加第五十六条,规定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首次纳入条件:一是上市满6个月加上20个港股交易日;二是考察日前183天(含考察日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三是合规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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