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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来媒体至少公开披露10起报假警,专家:应提高违法成本

发布时间:2019-05-28 13:44:16 阅读:0 字号:[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经警方侦查发现,原来竟是婴儿母亲报假警。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以来,媒体已经披露了10起报假警事件。

   那么,报假警有着怎样的社会危害?现行法律对报假警者的处罚是否适当?应该如何从制度上治理报假警现象?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教授黄晓亮认为,报假警的行为会误导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增加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的成本,浪费国家资源,也反向透支了社会信任,影响公安机关对应当救助人群以及具体情形的准确判断,因而有着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黄晓亮认为,从当前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看,司法机关对此类活动给予的刑事处罚是比较适当的。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故意报假警的行为既可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关键要看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至于何种情形才能符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未作出进一步的界定,这需要公安和司法机关根据案情作出具体的判断。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王永明强调,治理报假警现象,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应该加大对报假警者的处罚。在许多案例中,报假警的违法成本很低,如果不构成严重后果,甚至都不构成行政处罚案件。通过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当提高报假警者的违法成本,一旦报假警者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必须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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