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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被告人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7-10-16 15:25:07 阅读:0 字号:[ ]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赵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其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1889号租用的房间内,为前来看病的孕妇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收取一定费用。至案发时,赵某一共为11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违法所得37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为多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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