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日,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福建省
设立情况:
2014年5月23日,福建高院林业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是中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
2016年3月,福建设立7个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
审判成效:
2008年以来,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9万余件,设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67个、专门合议庭17个。
山东省
设立情况:
2010年4月,青岛城阳区法院成立环保法庭。
2011年10月,东营中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
2016年6月,山东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5年7月,青岛黄岛区法院成立环保法庭。
2016年5月30日,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
审判成效:
2013年以来,山东法院系统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10695件、环保行政案8809件、刑事案1285件。
云南省
设立情况:
2008年12月,昆明中院率先成立环资庭。
2008年以来,昆明、玉溪、曲靖、大理4家中级法院、11家基层法院成立环资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
2016年2月,云南省编办批复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形成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有效衔接。
审判成效:
昆明中院自2008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280余件,审理6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玉溪中院自成立来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160余件,审理了阳宗海砷污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大理两级法院环资庭成立来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650余件。
曲靖中院自成立来审理环境资源类案220余件,审理首例民间组织对铬渣污染提起的公益诉讼。
湖南省
2016年6月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河南省
2016年底前,全省各中院完成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置,并探索与行政区划分离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