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后十年,检察教育培训将建立健全以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市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为补充,网络培训广泛运用的立体化、开放型培训体系。
根据最高检近日下发的《2011—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最高检将严格执行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探索不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任职晋升制度,完善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将依据职位管理制度,研究岗位素能标准体系,明确岗位能力要求,并据此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检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检察教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