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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介入贵州福泉炸药爆炸事故调查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3:05 阅读:0 字号:[ ]
  

    11月1日上午,两辆运输炸药的货车停在贵州福泉市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在建检测站时发生爆炸,截至11月2日,已经死亡8人,重伤9人,有218名伤员在医院接受救治。记者今天从贵州省检察院获悉,贵州省检察院、黔南自治州检察院和福泉市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已经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据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炸器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炸药的两辆货车均属福泉永远发展运输公司,载有炸药总量72吨,拟运往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两辆货车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发生爆炸。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悉, 爆炸事故发后,贵州省成立了福泉“11·1”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由贵州省公安厅成立了“11·1”炸药爆炸事故专案组,省纪委监察厅、安监局、经贸委、检察院派员配合。 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已经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密切关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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