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骗领签证、伪造签证,5年组织偷渡140余人。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近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将“蛇头”廖洪业、卢海丰等10人提起公诉。
廖洪业1971年出生于瑞安市农村,高中文化,坊间传言他是靠组织偷渡起家的,后来在上海成立了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在外人看来,他是个成功的温州商人。事业上“华丽转身”后,廖洪业始终难以抗拒组织偷渡的巨大利益诱惑,自立门户,再次铤而走险。
为了给自己留条退路,颇有心计的廖洪业以年薪10万元雇用瑞安老乡卢海丰。卢海丰名义上是廖洪业公司的员工,实际上专门负责组织偷渡“业务”。随着偷渡生意的扩大,廖洪业又以年薪5万元雇用瑞安老乡张松寅,让其帮助卢海丰。张松寅主要负责到旅馆接应偷渡客、送面签培训材料、送偷渡客到机场出境,并协助办理伪造证件、公章等事务。
在廖洪业的偷渡网络中,还有帮他伪造签证的吴德宇,为他介绍偷渡客的黄志业、陈松林等中介人员,以及遍布上海、北京等地和国外的偷渡合作伙伴“红皮”(在逃)等人。
廖洪业偷渡团伙覆灭后,侦查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8月,廖洪业、卢海丰、吴德宇、张松寅等10人,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到瑞典、挪威、波兰、德国、荷兰、意大利和法国等驻华使馆骗签,或使用捷克、丹麦、立陶宛的被盗签证纸和伪假签证纸(俗称2号签证纸)伪造签证等手段,共组织偷渡140余人到西欧。
暴利让组织偷渡者欲罢不能廖洪业、卢海丰等人是如何将人偷渡出去的?瑞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最关键的环节是伪造印章、证照和相关资料等。廖洪业等人伪造的东西应有尽有:出入境边防印章、公司印章、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企业营业执照、个体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银行存折、银行卡和机动车行驶证件等。有了这些材料,廖洪业等人就能把偷渡客编造成各公司的商务人员,再让他们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到瑞典、挪威、波兰、德国等驻华使馆骗签。当然,很多时候他们会吃“闭门羹”,各使馆因怀疑会以各种理由拒签。
为了成功地将偷渡客送到国外,廖洪业等人开始把目光聚焦到关键的“签证纸”上。“2008年,廖洪业带来两张偷渡客的护照复印件、照片及签证样本,让我用2号签证纸打印出来,谈好价格是5500元一张。”检察官提讯时吴德宇交代:他是为廖洪业、卢海丰等人提供伪造签证纸的,不过他说自己只是“中间人”,具体操作由“上家”负责。
侦查机关查明,2008年上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廖洪业通过吴德宇提供的伪造签证纸,打印偷渡客信息10余份,并在30余张被盗签证纸上伪造偷渡客信息。
廖洪业成功将一名偷渡客送到西欧,偷渡客要支付13万元至17万元不等的费用。据卢海丰交代:“廖洪业至少能从每名偷渡成功的客人身上赚到3万余元。”偷渡客一般来自瑞安、瓯海、永嘉等地,总体文化素质不高。如何将他们“打造”成希望出国公干的商务人士,伪造一系列证件资料很关键,蒙骗签证官也是重要的一环。
据落网的团伙成员交代,为了能让偷渡客顺利通过签证面试,廖洪业、卢海丰等人专门给偷渡客编制了一套“出国面签宝典”,并开班组织培训。怎么说、怎么笑、怎么表示感谢等,廖洪业、卢海丰等人费尽心思。他们还根据前往地大使馆面签的不同特点,给每名偷渡客拟定面签模拟题,并叮嘱偷渡客“要说自己是当地的个体户,赚了点钱,想出国考察”。且不让偷渡客带太多的日用品,还让他们穿得休闲一点,“最好再配块好点的手表,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
廖洪业虽然成功偷渡过百余人,但也有“走麦城”的时候。2007年12月,廖洪业、卢海丰等人组织何某等18人以商务人员身份报团出国考察,通过旅行从瑞典驻华使馆骗取了短期签证,后来瑞典驻华使馆发现这18人的相关资料是伪造的,将他们的签证作废了。一计不成,再施一计。随后,卢海丰到北京找人重新给这18人伪造了签证,并安排他们从广东白云机场分批出境至香港,准备再次偷渡西欧,结果被香港警方查获并遣返内地。此事引起了温州警方的注意,开始立案侦查。
2008年1月至5月,卢海丰又将何某等8人带至非洲的马里,准备用假签证伺机偷渡至西欧,但在法国马赛机场闯关时被警察发现并遣返回国。这一“挫折”曾让廖洪业一蹶不振,甚至萌生退意,但最终没能抵挡住暴利的诱惑,再次铤而走险。
“温州警方本已苦苦侦查此案,廖洪业、卢海丰等人肆无忌惮的组织偷渡行为正好撞在枪口上。2010年7月至今年1月,廖洪业、卢海丰等10人陆续落网。”瑞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温州警方侦查终结此案后,今年4月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温州市检察院随后将此案交给我院审查起诉。”
廖洪业虽然小心翼翼地掩藏其“蛇头”身份,也从不用自己公司的名义从事偷渡生意,被抓后拒不承认他是这个偷渡团伙的“老大”,还狡辩称组织偷渡行为都是其手下员工的个人行为,与他无关。“但根据卢海丰等人的指证和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廖洪业就是这个偷渡团伙最核心的人物。”瑞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