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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籍服刑人员在南京监狱首获假释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3:01 阅读:0 字号:[ ]
  

      11月3日,正在南京监狱服刑的香港籍服刑人员于某得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下达的准予假释的裁定,从而成为江苏首名在服刑期间获得假释的港澳台籍服刑人员。

  长期以来,由于港澳台籍、外国籍服刑人员身份特殊的原因,对其适用假释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但随着我国社区矫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对港澳台籍、外国籍服刑人员适用假释的条件逐渐成熟。今年以来,南京监狱积极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对在大陆有亲属为其担保、有固定住所且改造表现突出的香港籍服刑人员于某提请了假释,并根据他的具体情况和其亲属请求,分别与其姊、兄居住地司法机关联系、征求意见。当地司法机关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均表示同意接受监管,并对于某落实社区矫治。

  南京监狱在综合考虑于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其兄为其假释期间的担保人。其兄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出具了同意于某假释的书面意见。10月底,南京监狱会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起前往深圳对社区矫正环境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圳市罗湖区司法机关还拟定了对于某的详细帮教计划,将其列入出入境管制人员名单,一旦启动社区矫治,即刻将其名单报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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