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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举报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有奖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2:59 阅读:0 字号:[ ]
  

        从明年1月1日起,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将获得奖励。国家电网公司日前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公治〔2011〕579号)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为了有力打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110报警台及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案件性质及查处情况,对举报人员予以3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经费从省、地市、县级“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经费中列支。

  该《办法》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各种举报线索,按照规定落实奖励举措,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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