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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13-10-17 0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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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京闭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总结讲话,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批语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4日下午,与会代表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重要批语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结合各地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作了专题讲话,就做好新形势下死刑案件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江苏、浙江等六个高院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沈德咏指出,近年来,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继修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贯彻实施“两法”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要在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等方面下更大工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刑事司法公正。
沈德咏强调,近年来,我国证据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下一步,除了继续推进证据制度建设外,应当把更多精力放到证据制度的落实上来。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发挥庭审质证特别是对质、交叉询问制度的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切实履行证据审查把关职责。
沈德咏强调,对于经济犯罪案件,总的要求是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突出惩治重点,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总的要求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反腐败中的功能作用。
沈德咏指出,近年来,轻微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不断攀升,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违法行为入罪以来,轻罪案件明显增多。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早做准备,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重视繁简分流,依法妥善审理。
沈德咏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健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坚决依法纠正冤假错案、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等三项工作。在监督过程中,必须强化对下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切实加大宏观指导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在京院领导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部分刑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