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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涉外刑事审判业务培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3-10-08 10:24:49 阅读:0 字号:[ ]

 

为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涉外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根据院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我庭与国家法官学院于今年6月至8月分别在昆明、西安、哈尔滨联合举办了三期涉外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我院第一次就涉外刑事审判举办的大规模、系统化的专题业务培训,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对此次培训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实际效果”,南英副院长对涉外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高憬宏专职委员出席了三期培训班的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

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我庭和法官学院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课程设置涵盖外交形势、政策法规、案例研讨等诸多方面,涉及涉外刑事审判与外交大局关系,涉外、涉港澳台刑事审判实体和程序,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及港澳台刑事司法互助,境外资产追回,移管,引渡案件办理,领事保护,法院涉外刑事审判中的外事应对等诸多重要问题。除专题培训外,还特别邀请辽宁、上海、浙江、广东、云南等省市的5个高、中级法院进行经验交流,并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集中进行解疑释惑。除我庭领导和相关同志外,外交部领事司、条法司及我院研究室、外事局相关负责同志应邀为培训班授课。

涉外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国家司法领域和外交领域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此次涉外刑事审判业务培训受到参训学员的普遍赞誉,认为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及时、实用,对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对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提升涉外刑事司法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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