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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纳市二中院司法建议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市场管理
发布时间:2013-07-30 0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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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二中院在审理上海鹏阳电梯有限公司与吴照云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发现,目前电梯维保市场普遍存在低价无序竞争、维保服务良莠不齐、收费标准不统一等现象,于是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司法建议。该局收到市二中院司法建议后,认真展开分析研究,并于日前复函市二中院表示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不断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管理。1、深化维保信息公示。积极探索推进电梯维保状况公示制度,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将最近一次电梯维保工作人员、维保时间、维保项目、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予以公示,不断加强对维保人员的管理。2、提升维保人员技术能力。协同市人保局出台政府补贴培训、减免考核费用等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电梯维保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和鉴定,不断提高工作技能。3、提高电梯维保企业准入门槛。结合上海实际,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在修订相关许可条件时,进一步提高对电梯维保企业的准入门槛。4、加强电梯维保监督检查。在质监部门年度检查和检验机构定期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电梯维保活动的企业进行维保质量监督检查评价,将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