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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白猫”被控互涉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3-07-03 09: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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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普陀法院知产庭受理原告和黄白猫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裕华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为多个白猫商标(包含白猫图案、白猫文字、白猫图案及文字组合等)商标权人。白猫商标经长期使用,具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多次获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两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生产的液体芳香皂、白猫内衣专用皂、白猫芳香去渍皂(三种香型)三款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消费中造成混淆,严重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故原告诉请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侵权产品,赔偿含合理支出在内的损失人民币50万元。
此前,普陀法院还受理原告钱菊芬诉被告和黄白猫有限公司、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联超市子长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为“白猫香皂及图案”商标权人。该商标经长期使用获一定知名度。两被告未经授权,在其生产销售的系列洗衣皂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故原告诉请包括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被告和黄白猫有限公司象征性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因本案原告钱菊芬独家许可上海裕华日用品有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故上述两案具关联性。
两案原告和黄白猫有限公司、钱菊芬均系受让成为相关商标权人。原注册人分别为永星合成洗涤剂厂、天津市香皂厂,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即注册相关商标,后均于1979年根据商品国际分类再获注册。前者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3类,商品名称包括洗衣粉、洗涤剂、洗衣剂等,后者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3类,商品名称为香皂。此前,“两个白猫”商标权利人均就商标扩大使用范围至同类肥皂商品提出过注册申请,但因双方互以“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为由提起异议,未被相关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系争“两个白猫”注册商标具较高的知名度,系因历史原因形成商标共存。现商标权人均涉超核准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如何结合共存状况、使用方式判断混淆性近似,进而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将是案件审判的重点与难点。目前两案尚在审理中,普陀法院表示将依法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