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讨论了市律协本年度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进一步细化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提出了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好代表大会有关决议,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讨论了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提案答复,对答复内容逐条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秘书处有关部门根据规则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回复工作。
会议讨论了部分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调整情况,通过了调整后的名单,并表决决定了教育与文化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会议就落实“百千千”工程捐赠工作进行了讨论,建议拟定具体操作方案,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落实。
会议讨论了拨付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日常工作经费一事,会议认为,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作为全上海律师行业的历史遗产,在弘扬律师文化、传承律师精神、加强行业传统和执业道德教育、提升行业形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进一步与黄浦区司法局、工商银行卢湾支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提升上海律师的执业素质。
会议讨论了向新执业律师发放印章事宜,会议认为,向新执业律师统一发放律师印章,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的行业归属感、职业荣誉感和执业责任感,故决定今后由律师协会统一向每一名新执业律师发放律师印章。
会议还就“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向市爱心帮教基金会捐款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并就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专项检查工作等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