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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法院就“送监难”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13-05-22 12:56:03 阅读:0 字号:[ ]
      近年来,嘉定法院刑庭在审理多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因被告人患有各种严重的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最终难以收监执行的情况日益增多,给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诸多不便,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维护司法权威,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送监难”问题:第一,坚决收押符合条件的收押人员。如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规定,怀孕的妇女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条的表述是“可以”而非“应当”。第二,建立配套措施,完善收押制度。如对有传染病、艾滋病的被告人,可以另行统一收押场所,进行专门管理。第三,完善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监督程序。如法院在送达看守所交付执行文书的同时可将交付执行通知书抄送检察机关,强化检察机关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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