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浦东法院分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四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3-05-17 12:29:44
阅读: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浦东法院自2010年 9月少年庭成立后,共受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141件,占涉少民事婚姻家庭类案件总量的10%。经分析,该类纠纷呈现四个特点:一、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1年全年受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45件,2012年共受理70件(其中诉调28件),同比上升55.6%,案件增幅高于其他类型涉少民事案件。二、当事人呈现低龄化。在2012年的70件案件中,“80后”、“90后”占到57%,部分案件当事人在同居及生育期间甚至尚未成年,思想不成熟、缺乏责任观念,难以自行处理情感及子女抚养问题,往往由双方父母代为出庭处理相关事宜,庭审中情绪激动、相互指责,容易激化矛盾。三、亲子关系查证困难。除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外,往往需要启动亲子鉴定确认孩子与男方当事人的亲缘关系。四、调解结案比例较大。此类纠纷中,除13.6%的案件因双方矛盾尖锐、亲子关系事实认定困难等因素审理周期较长,以判决结案外,大部分案件调解结案。经分析,在调解结案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当事人系为共同解决子女在上海的户籍及就学问题涉诉。在此类案件中,女方多为来沪务工人员,男方以沪籍男子居多,双方欲共同确认孩子与男方存在亲子关系。